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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政协农村工作委员会成立于二OO三年一月,是市政协六个专门委员会之一,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,提交工作总结;宣传和协助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关于“三农”工作的方针政策;积极开展各项活动,增强委员之间的联系和团结,提高委员素质,为委员履行职能创造条件;加强与本界别群众的联系,反映他们的呼声与要求;开展视察、调研活动,撰写提案、视察报告、调研报告、社情民意信息,为党政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;承办政协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交办的事项。
委员会成立以来,承办了市政协十届二十七次常委会议的组织调研和材料审定工作,向市委、市政府提交了建议报告,提出了十多条建议。就我市“非典”防治工作进行了调研,并提出了可操作性的建议。围绕我市“三农”问题,就特色农业、农民增收减负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等进行了调研、视察,提交了质量较高的视察报告、建议报告。各位委员积极撰写社情民意信息,为党政部门决策提供了依据,发挥了应有的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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